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(2026.1.1)第十七条要求,从2026年1月1日起,企业在开具发票时,汇率选择取每月1日这种方式的,如果当月1日非工作日,没有公布汇率,则需要按上月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来计算。
由于部分税局还是要求按旧的方式,在当月1日没有汇率公布的情况下,取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。在两种要求都有的情况下,现CDMS系统提供两种汇率的更新方式。
海通系统操作指引(关键步骤)
第一步:升级系统版本到最新版本——进入【系统管理-检测新版本】,点击“更新”按钮,升级至最新版本;
第二步:设置汇率取值——进入【系统管理-汇率维护】模块,点击“在线更新”按钮,在弹出窗口中选择以下任一方式:
方式一:每月1日汇率(1日非工作日,取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)【旧方式】;
方式二:每月1日汇率(1日非工作日,取上月最近一个工作日汇率)【2026.1.1新规】。
方式三:先取当月1日汇率、再取当月首个工作日汇率:月初非工作日时取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汇率,首个工作日之后取首个工作日汇率。
【特殊情况说明】
1、日期时间上存在的空白区域:当月首个工作日,外汇局发布汇率前无法引用首个工作日汇率;例如1月5号属于首个工作日,但是5号 9点之前,外汇局未发布首个工作日汇率,在5号9点前,系统无法引用首个工作日汇率,会默认取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汇率,这个时间段内建议企业不要开票。
2、当月1号是工作日时,3种方式均取当月1号汇率。
tips:海通系统同步提供三种取值方式,企业可结合当地税务局要求灵活选择,严防汇率核算失误;请注意,最终取值方式务必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!确保合规无误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