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海关新规:这些行为将面临重罚(附中越文版文件)

作者:广东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:2026-06-12 阅读量:

自2026年7月1日起,越南第169/2026/NĐ-CP号海关违法处罚法令正式生效。

申报不实、原产地造假、货物描述模糊……

这些过去依据旧法难以界定或处罚力度较轻的行为,如今将面临从罚款到停业的多环节严厉处罚。

微信图片_2026-06-15_084532_457.png

越南财政部长吴文俊:“海关正果断转向基于数据、风险管理和企业合规水平的管理模式,加速发展数字智能海关。”

来源:越南中文社

这意味着,依赖人工经验的通关时代即将结束。您的申报数据、历史合规记录,将成为系统自动评估、筛选风险的核心依据。

合规不是成本

而是通往越南市场的通行证

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帮助

欢迎转发给负责越南关务、供应链的同事


1.png


信息来源声明

本篇内容整理自越南政府第169/2026/NĐ-CP号法令《关于海关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》,该法令于2026515日颁布,自202671日起正式生效。

内容仅为对法令条款的客观归纳与摘要整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操作指引。


重要提醒

具体处罚金额、措施及适用情形,请以法令官方正式文本为准

实际执法中,处罚机关拥有法定自由裁量权;

本整理内容不替代官方文件,亦不代表任何执法或司法意见。

任何平台或个人转载、引用时,请务必注明出处为“广东海通科技”。

以下是文件内容:

关于海关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

l 根据《政府组织法》第63/2025/QH15号;

l 根据《行政违法处理法》第15/2012/QH13号,经第67/2020/QH14号法律和第88/2025/QH15号法律修订、补充;

l 根据《海关法》第54/2014/QH13号,经第71/2014/QH13号法律、第35/2018/QH14号法律、第07/2022/QH15号法律及第90/2025/QH15号法律修订、补充;

l 根据《税收管理法》第108/2025/QH15号;

l 根据财政部长的提议;

l 政府颁布本法令,规定海关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。

......

如需查看原文

请【点击】下方下载文件

1、(中文版)

(中文版)越南海关领域行政行为处罚规定.pdf

2、(越文版)

(越文版)越南海关领域行政行为处罚规定.pdf



海通科技(越南)有限公司
专注关务·税务·物流信息化
自主研发CDMS越南版关务系统

提升通关效率 贸易合规无忧

已服务越南多行业企业

为进出口企业通关+税务+物流保驾护航

咨询请私信/留言

微信图片_2026-06-15_085130_485.png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