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40号公告
出口报关单新增了“禁限管制识别码”和“禁限管制申报要素”申报项目
相关填制说明各位看官请看如下内容:
一、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报关单禁限管制相关申报栏目的操作指引
为落实出口管制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出口货物发货人申报行为,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》有关栏目和填报要求进行调整。

01|禁限管制识别码介绍


02|禁限管制申报要素介绍


03|禁限管制填报要求

申报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对应有禁限管制识别码的,应根据系统提示,在报关单“禁限管制识别码”栏,选择填报对应的“禁限管制识别码。


在报关单“禁限管制识别码”栏选择填报对应的“禁限管制识别码”。
申报出口货物涉及禁限管制货物的应根据出口管制政策要求,在“禁限管制申报要素”栏如实填报相关内容。

在报关单“禁限管制申报要素”栏的“禁限管制规范申报类别”中选择对应的类别。

出口经营者应当了解拟出口货物、技术或服务的性能指标、主要用途等,确定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。
在申报出口属于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》管理的货物时,应在“许可证号”栏准确填写许可证号并向海关如实说明相关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