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7号丨关于开展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“云签发”模式试运行的公告

作者:广东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:2023-04-10 阅读量:

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7

为深化海关业务改革,进一步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,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410日起,在全国海关启动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查检系统)和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(以下简称云签发)试运行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(以下统称申请人)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(网址: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或互联网+海关(网址: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办理海关出口货物属地查检及出口检验检疫证书申请手续,在预约通关模块对出口货物预约申请海关检查,同时在预约查询中查看具体信息;在货物申报栏目下属地查检模块进行电子底账申请申请单查询;在拟证出证模块进行证书申请,证书种类详见附件。目前提供自助打印或“现场领证”两种打印方式。若选择自助打印,申请人可通过“云签发”直接打印海关签发的证书。相关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。

  二、查检系统试运行期间,出境属地查检业务将在查检系统完成,同时保留原有系统和证书申请模式作为备用。

  三、对于采用“云签发”出具的证书,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功能。

  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

20233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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