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1号(关于调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(2016年)》的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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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9-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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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规类型】其他部委文件 |
【内容类别】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|
【文 号】联合公告〔2016〕81 号 |
【发文机关】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|
【发布日期】2016-8-17 |
【生效日期】2016-9-01 |
【效 力】[有效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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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效力说明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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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(2016年)》作了调整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取消玩具、童车、儿童用安全座椅(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,详见附件)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“B”,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。上述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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